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省、市關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編制工作要求,特編制并向社會公布辰溪縣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本報告包括工作機構基本信息、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及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等七個部分。本報告統(tǒng)計數(shù)據(jù)時限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報告在辰溪縣人民政府網(wǎng)(www.chenxi.gov.cn)進行公開并可下載電子版。如對本報告有疑問,請聯(lián)系:辰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聯(lián)系電話:0745-5232145。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的基本信息
為切實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領導,扎實推進我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按照省、市要求及時充實和調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成立了由常務副縣長擔任組長,縣政府辦公室主任任副組長,縣政府辦分管領導及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配備了專職工作人員,具體負責全縣政府信息公開的日常工作。各鄉(xiāng)鎮(zhèn)、縣直各部門也分別成立相應工作機構,做到了領導、機構、人員“三到位”,形成了縣、鄉(xiāng)、部門三級聯(lián)動的政務公開網(wǎng)絡。另一方面我縣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分解到單位內部的有關科室和人員,強化“一把手掛帥、副職領導具體抓、責任到科室、落實到人頭”的工作機制,形成上下聯(lián)動、整體推進的工作體系。
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概述
推進政府信息公開是辰溪縣人民政府貫徹落實《條例》的重要舉措,是深入推行政務公開,轉變政府職能,實現(xiàn)管理創(chuàng)新,建設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的一項重要工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492號令),2018年本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在《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和《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編制、落實和制定相關配套措施、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和制度規(guī)范、《條例》的學習宣傳培訓等方面取得了新進展。
(一)《指南》和《目錄》編制情況。為了更好地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得政府信息,按照省、市要求,結合我縣實際,認真編制完善和更新了《辰溪縣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辰溪縣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并及時在網(wǎng)上發(fā)布,明確了政府信息公開的范圍、形式、時限,依申請公開受理機構、申請方式等。
認真編制目錄,確保信息適時發(fā)布。按照由近及遠、遞次推進的原則,認真梳理各類信息,編制信息公開目錄和修訂工作,按時完成政府信息填報工作。本年度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更新6927條。
(二)落實和制定相關制度、配套措施情況。我縣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召開專題會議,認真學習中央、省、市有關信息公開的文件和會議精神,研究部署我縣政府信息公開有關工作。
(三)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制度規(guī)范情況。一是建立完善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機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的主動公開制度,明確職責、程序、公開方式和時限要求。二是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受理機制。制定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工作規(guī)程,明確申請的受理、審查、處理、答復等各個環(huán)節(jié)的具體要求。三是建立完善政府信息發(fā)布保密審查制度。明確保密審查的職責分工、審查程序和責任追究辦法,確保不發(fā)生泄密問題。同時,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具體分解到各鄉(xiāng)鎮(zhèn)、有關單位,強化“一把手掛帥、分管領導具體抓、責任到單位、落實到人頭”的工作機制,形成縱向到底、橫向到邊、整體推進、良性互動的工作體系。
(四)用好載體,完善政務公開形式
首先是利用政府門戶網(wǎng)站和廣播電視,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其次是加強政務服務中心建設,用好載體。2018年辰溪縣政務服務中心共受理各類事項62147件,辦結62147件,辦結率100%。
三、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情況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數(shù)量。截至2018年12月31日,縣門戶網(wǎng)站總訪問量已達542.9萬多人次。網(wǎng)上辦事收件410件,辦結410件;政務公開上傳信息6927條、圖片156張?!邦I導信箱”共收到市民來信184件,其中重復及廣告類信件直接予以刪除72件,市民來電表示事情已解決要求撤銷1件,反映情況不清楚及無法受理信件48件,受理有效信件60件,回復60件。上報市政府門戶網(wǎng)新聞483條,受理市長信箱來信14件,回復14件。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主要類別。主要包括概況信息、法規(guī)文件、發(fā)展規(guī)劃、工作動態(tài)、人事信息、財政信息、行政執(zhí)法、公共服務以及其他需要公開的信息。
(三)信息公開的形式。一是完善政府信息發(fā)布平臺。及時對政府信息門戶網(wǎng)站進行了改版升級,在政府網(wǎng)站開辟信息公開相關欄目,供廣大市民網(wǎng)上查詢。二是建設信息查閱場所。各單位按照《條例》要求,設置政府信息查閱場所,方便公眾查閱。三是完善傳統(tǒng)公開方式。我縣完善了廣播電視、政務公開欄、宣傳櫥窗、宣傳單等傳統(tǒng)公開方式,多渠道公開政府信息,豐富和拓展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同時,不斷拓展新的公開載體,通過縣政府門戶網(wǎng)站“領導信箱”、“公眾服務”、“互動交流”等欄目,推行政府信息公開,方便群眾辦事,受到好評。一年來,縣委書記、縣長親自閱批群眾網(wǎng)上來信8件,采納群眾網(wǎng)上建議獻策71條。
四、依申請公開信息辦理情況
我縣在網(wǎng)站上提供了依申請公開的辦理流程、制度、表格下載等服務。2018年度沒有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要求辦理依申請公開事項。
五、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沒有發(fā)生相關收費和減免情況。
六、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復議、提起訴訟的情況
我縣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設立了監(jiān)督電話,主動接受社會監(jiān)督,明確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負責對全縣政府信息公開的實施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2018年度沒有發(fā)生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項的行政復議案、行政訴訟案和各類申訴案。
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困難。一是少數(shù)單位政府信息公開不同程度地存在著內容簡單、流于形式的現(xiàn)象。信息公開的形式普遍比較單一,只公布了機關的機構設置、工作流程、規(guī)劃方案、機關工作的制度等簡單的信息,條例要求的主動公開的信息空缺較多。二是部分單位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到位。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重視不夠,沒有及時總結、分析工作經(jīng)驗和存在問題,對下一步工作沒有計劃。政府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與公眾的需求還存在一些距離,三是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社會知曉度還不高。
(二)具體解決辦法和改進措施。一是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努力營造政府信息公開的良好氛圍。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讓更多的人了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全面提高領導干部“陽光意識”。爭取得到理解與支持。同時加大督辦力度,督促各相關單位嚴格按有關規(guī)定和制度做好信息公開工作。二是進一步加大公開力度,切實豐富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對縣政府及部門的信息,按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要求,除政策、法律明確規(guī)定不予公開的信息外,我們將進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力度,豐富公開內容,不斷充實和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內容。三是進一步加大工作創(chuàng)新力度,不斷拓寬政府信息公開渠道。努力探索信息公開的新路子、新途徑,開展多種形式的信息公開方式,暢通公開渠道,方便企事業(yè)單位、服務群眾,有針對性開展工作。四是進一步完善信息公開管理機制。建立一整套的信息篩選和發(fā)布機制,建立相應的歸類查詢制度。廣泛聽取群眾的意見與建議,把人民群眾普遍關心、涉及群眾利益的政府信息作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重點內容。
無需報告的其他事項。